KIS 商貿版1.1,憑證匯總打印設置
問題表現: KIS 商貿版1.1,憑證使用普通打印,不需要打印出所有明細科目,例如需要匯 總到二級明細科目進行打印。 解決方法: 解決方法,請按下列步驟***作: 1、 單擊【財務處理】→【憑證管理】,設置過濾條件,進入【會計分錄序時簿】 窗口; 2、 單擊菜單【文件】→【打印憑證】→【匯總打印】,將【匯總科目級次】調 整為需要的級次,例如:2; 3、 單擊下方的【打印】按鈕進行預覽及打印。 注意: 在匯總打印中設置的匯總級次與直接預覽打印無關。即當匯總打印中設置的匯 總科目級次為2,但如果打印時直接通過單擊菜單【文件】→【打印憑證】→ 【打印】或【打印預覽】,則憑證打印時默認打印出最明細一級科目,與匯總打 印中設置的信息不相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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